方能成「事」 樓恩德牧師
「他對我說:『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,萬軍之耶和華說:不是倚靠勢力、不是倚靠才能,乃是倚靠我的靈,方能成事。』」(亞4:6)
如何解決難題
我們是否要有所倚靠、有過人的能力才能解決處理一切問題、完成責任要做的事。
但當發覺,力有不逮,我們便要尋求幫助,我的幫助從何而來?我要倚靠甚麼才能解決我的難題,使我脫離困境,解決疑慮?
若要處理的是輕而易舉、我們與生俱來有能力能應付的,我們何必要尋求倚靠「這」、要倚靠「那」,或簡單一句:「事在人為」,那只要我們有決心、有毅力、有才華、肯努力,便可解決所有一切的問題?
要解決誰的事
另一個使我們難於分辨而又要認真思考的,就是,期望要解決的「事」,究竟是人的「事」,今生的事;還是神的「事」,永生的事,或具體一點,是要神旨意的成全,還是想完成人的心意?
一般而言,是人心意的事,那可以兵來將擋,水來土掩,能夠盡力而為便做,大不了聽天由命便罷了!
誰知、相信有永生的人,是要尋求神旨意的人,把「方能成事」看為是神的「事」,既然是神的事,那麼人的才能、勢力能發揮什麼作用來成事。
倚靠聖靈行事
耶和華神說:要倚靠我的靈,方能成事。
「神是靈,敬拜祂的必須靠聖靈按真理敬拜祂。」(約4:24)[環聖新譯本]
人被造的時候,神把靈(永生)放在人裏面(參創2:7;傳3:11)。然而,人因為犯罪,不但身體要死,也失去永生,成為死在罪惡過犯裏面的人,因信耶穌而靈魂甦醒、活過來(參弗2:1),在基督裏,成為新造的人。
因此,這人(Human being)的理性和感性、可以不再受人性的私欲來支配,而是由重生、具有靈性的新造的人感動及支配這看得見的人。我們這個改變,
「是靠聖靈得生,也當靠聖靈行事。」(加5:25)
靠聖靈做大事
現在我們確信看不見卻又確實存在、已經復活的主耶穌基督,獨一的真神、聖父、聖子、聖靈的作為,也是這個「靈」感動,使我們認罪悔改、重生得救、使我們靈魂甦醒,從死在罪惡過犯中活過來,成為新造的人。
從宇宙萬物,我們可以看到神創造的奇妙!我們重生得救,可以認識耶穌救贖奇妙的恩典,也是聖靈工作的成果,我們也要認識聖靈,求神賜我們信心倚靠聖靈,使我們生活亦可循神的規律,及跟隨祂的軌跡蹈矩成事。
所成何事?是神旨意的事,是人能得永生的事,是神愛人的事,是榮耀神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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