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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者的話《基督徒理財觀(一)》陸建民牧師

本主日(六月十九日)下午本堂舉辦「坐看雲起時之(二)──經濟風雲」講座,我們邀請了五位主內弟兄(包括一位本堂弟兄),分享他們對香港的當前經濟形勢,與及從信仰角度,分享他們對聖經教導的領受和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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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6-21 - 949 觀看次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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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到聖經的「理財」觀,我們容易聯想很多新約經文,就如主耶穌說「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......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......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,你的心也在那裏。」(太六 19-21)、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。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、又事奉瑪門。〔瑪門是財利的意思〕」(太六 24)、保羅也說「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」(提前六 10 上),驟眼看來,新約對金錢的看法很負面,因為金錢好像是與神(信仰)對立的。我們應怎樣看「金錢」(財寶)呢?今天,我們先從舊約看它給我們的教訓。

 

一) 「擁有權」與「管理權」
舊約聖經《創世記》劈頭便告訴我們,世界和萬物是神創造的,祂且將管理大地的責任交給人類(參創一全章及一28)。所以,神擁有的是「擁有權」,而人有的只是「管理權」。詩篇二十四篇一節詩人宣告「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都屬耶和華」,祂是一切財寶的擁有者,所以當約伯失去兒女和家業後,在悲痛之餘,他也承認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(伯一 21 下)」。既是這樣,人的責任是要好好管理大地,作大地的管理者(參創二 15),使人可以吃地裏所有的出產(參創一 29)。


二) 殷勤工作賺取所得
申命記二十八章告訴我們得財寶的一個方法:順服 → 增財 = 蒙祝福(參申二十八 2)反叛 → 減財 = 被咒詛(參申二十八 15)可見,得享財利是神的恩典和福氣。然而,它沒有叫我們用守株待兔式的等待,不負任何責任。相反智慧文學告訴我們,要──勤勞作工、不要懶惰:「手懶的,要受貧窮;手勤的,卻要富足。」(箴十 4)猶太人與中國人對一些東西慨念的理解有很多相似的地方,就如中文「勤」字來自「力」,表示要用力付出的才是勤;希伯來文「勤」,直譯「手」
的意思,意思你要置富,必須好好運用雙手多作工;又如中國人對「懶」的理解,是來自「心」,箴言也告訴我們「懶惰人說:道上有猛獅,街上有壯獅 …
懶惰人放手在盤子裏,就是向口撤回也以為勞乏。」箴二十六 13,15),他們對作工諸多藉口,全是反映內心心態。在殷勤工作的事上,聖經要我們小心兩件事:

其一,不要急功近利
「起初速得的產業,終久卻不為福。」(箴二十21)正如中國有句話:「來得快,去得快」,「速得」的財富不會得到祝福。

其二,不要不勞而獲

「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;勤勞積蓄的,必見加增。」(箴十三 11)「不勞而得」的相反就是「勤勞積蓄」,只有努力置富的人才會聚沙成塔。

三) 認識財寶的限制

智者告訴我們,富足人以財寶為他們的「堅城」和「高牆」(參箴十八 11),然而它並不是牢不可破,聖經多次告訴我們它的限制:
1) 不是永遠可以緊握
「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麼?因錢財必長翅膀,如鷹向天飛去。」(箴二十三 5)「虛無」指變幻無常,財富並不是絕對不變,所以不要視它為非不變的東西而竭力爭取。
2) 積財反害自己
「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,就是財主積存資財,反害自己。」(傳五 13)
為甚麼「積財」可成為自己的禍患?因意外來臨的時候,資財就會消滅(參傳五 14)。所以,人能夠沒有牽掛(包括過份注重富足),便能睡得香甜(參 傳五 12)。
3) 沒有安全感
「人的資財是他生命的贖價;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。」(箴十三 8)只有人心無牽掛,人的生活便能過得精彩,所以亞珥古向神的禱告,就是求神不要讓他貧窮、也不要富足,只給他日用所需的,因為太飽足會使他不認識神,太貧窮又會使他陷入褻瀆神名的危機(參箴三十 7-9)。我們要認識「財寶」的限制,不要讓我們成為財物的奴隸。

 

四) 財寶要向神奉獻
傳統教會收奉獻的時候,會先讀詩篇二十四篇第一節「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都屬耶和華。」,然後主席提醒會眾,「既然我們所有的都是從神而來,我們便理應將原來屬神的歸還給神」。猶太人深明這道理,所以他們會將地裏的出產尊榮耶和華(參箴三 9),表達他們對神的感謝。

神要我們的奉獻不是難的,祂要我們按自己的力量,也照神的祝福,奉獻給祂(參申十六 17)。所以,奉獻不單是一種責任,也表明神的恩典,只有在神的祝福下,人才能有能力將賺取的獻上。在猶太人的十一奉獻中,它不只表示這是對神的謝意,也是對「弱勢社群」的關懷。以色列人的「十一」其實可分為三種,頭兩種是每年為神殿(參申十二 5-6)和歸耶和華為聖(參利二十七 30-33)的,第三種則是每三年一次,給利未人和寄居的孤兒寡婦(參申二十六13),為的是解決社會困難,讓貧苦者得到幫助。可見,聖經強調信仰與生活是息息相關的,我們不是停留在形而上的信仰理念,而是要將信仰落實,透過「金錢」的捐輸,表達愛「神」和愛神所照形像創造的人。

 

總的來說,舊約清楚說明神是財寶的擁有者,祂既是創造大地的主人,祂有權分配財寶的資源和使用,更有權對人發出要求,要人作金錢的管家,好好管理大地,不單享受努力後的成果,且與人分享,使大家締造美好的家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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